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淺海石油作業(yè)無線電通信(以下簡稱淺海通信)的安全管理,保障淺海石油作業(yè)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交通部“水上無線電通信規(guī)則”和原石油部“海洋石油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渤海淺海油氣生產(chǎn)設施、石油作業(yè)專用船舶的無線電通信和同它聯(lián)網(wǎng)的陸、岸通信臺(站)。
第三條新建、擴建、改建或從國外新購置的海上油氣生產(chǎn)設施和石油作業(yè)專用船舶的無線電通信設施,應報請企業(yè)通訊主管部門和淺海安全監(jiān)督部門審查批準。
第四條海上石油設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從事石油作業(yè)活動者,都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定,安全檢查監(jiān)督人員必須按本規(guī)定進行檢查監(jiān)督。
第二章淺海通信項目的許可
第五條淺海通信項目的設計方案,要經(jīng)過設計、安全監(jiān)督和有關部門審量認可,方能立項。
第六條淺海通信項目的工作頻率、電臺呼號和無線電臺(站)建設布局和臺址,應報無線電管理委員會批準后,方能訂貨和施工。
第三章淺海通信設備的安裝及檢驗
第七條淺海通信設備安裝開通后,必須在一個月之內報無線電管理委員會,核發(fā)電臺熱照。
第八條船舶、平臺通信設備的安裝,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1992《海船法定檢驗技術規(guī)則》第十三篇第五章要求。
第九條船舶、平臺無線電工作室的建設,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1992《海船法定檢驗技術規(guī)則》第十三篇第四章要求。
第十條淺海通信設備驗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設備技術指標,經(jīng)過測試檢驗,應達到設計技術性能,并有詳細測試檢驗數(shù)據(jù)和技術檢驗報告。
2.設備運行穩(wěn)定、可靠。
3.報話接通率為100%。
4.話音清晰、無噪音。
第十一條企業(yè)通信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在設備試運行后,應按照第十條要求,進行檢查驗收。
第四章淺海在用通信設備的維護與管理
第十二條淺海通信部門,應對淺海在用通信設備定期巡回檢查,加強維護管理工作,保持設備完好率為100%。
第十三條淺海通信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值班制度、通信紀律和保密制度,應按規(guī)定操作,發(fā)現(xiàn)設備異常,及時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如解決不了,立即通知淺海通信部門檢修,確保通信暢通。
第十四條主管淺海通信工作的領導人,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淺海通信有關法規(guī)和各項制度,隨時了解淺海在用通信設備的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幫助解決。
第十五條淺海石油設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從事石油作業(yè)活動者,應配合淺海通信部門,做好在用通信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
第五章淺海在用通信設備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
第十六條淺海安全監(jiān)督部門,對淺海在用通信設備,實施安全監(jiān)督檢查。安全監(jiān)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1.無線電值班人員的`資格證書。
2.電臺執(zhí)照,電臺設備核定表。
3.無線電安全值班制度。
4.電臺工作日志。
5.發(fā)射機實際輸出功率。
6.工作頻率和電波干擾情況。
7.在設計通信距離內的報、話接能率。
8.設備的穩(wěn)定性和語音清晰度。
9.備用機的完好程度。
10.備用電源,應急照明設備。
11.設備遇險通信性能。
12.通信設備使用保養(yǎng),故障維修以及蓄電池充放電情況。
13.維修備件和材料。
14.維修儀表和工具。
15.應急電臺和無線電示位標。
16.靜默鐘。
17.應急通道。
18.手提式滅火。
19.救生衣。
第六章安全應急計劃的通信網(wǎng)絡
第十七條淺海石油作業(yè)安全應急計劃中的通信網(wǎng)絡編制,應由作業(yè)者或承包者在實施石油作業(yè)前提出并試通。通信網(wǎng)絡的內容包括:
1.通信對象、通信距離和通信路由。
2.無線電臺(站)名稱和臺(站)坐標。
3.工作頻率、電臺呼號、發(fā)射功率。
4.天線程式、天線增益、天線高度和饋線損耗。
5.設備具有滿足淺海石油作業(yè)日常通信的各項性能指標。
6.設備具有符合國際規(guī)定的遇險呼救,遇險報警的功能指標。
7.設備型號,制造廠家,出廠日期。
8.通信備用機,備用電源。
9.無線一有線自動轉接方式。
10.通信主管領導姓名,電臺值班人員姓名,通信網(wǎng)絡編制人員姓名、職務。
第十八條安全應急計劃的通信網(wǎng)絡,作業(yè)者或承包者,應在實施石油作業(yè)前,報淺海安全監(jiān)督部門審查備案。
安全管理制度2
1 目的
為加強電焊機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發(fā)生觸電傷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公司)各種形式的電焊機安全管理。
3 職責
3.1 生產(chǎn)制造部負責歸口管理本制度。
3.2 各部門、生產(chǎn)車間負責本單位的電焊機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執(zhí)行
《電焊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4 管理內容
4.1 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接處有可靠屏護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接處的裸露接線板均應采取安全防護罩或防護板隔離,以防人員或金屬物體(如:貨車、起重機吊鉤等)與之相接觸。
4.2焊機外殼pe線接線正確,連接可靠
4.2.1焊機必須以正確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裝置必須連接良好,永久性的接地(或接零)應做定期檢查。
4.2.2禁止使用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氣體管道作為接地裝置。
4.2.3在有接地(或接零)裝置的焊件上進行弧焊操作,或焊接與大地密切連接的.焊件(如:管道、房屋的金屬支架等)時,應特別注意避免焊機和工件的雙重接地。
4.3焊機變壓器一、二次繞組,繞組與外殼間絕緣電阻值不少于1兆歐,每半年至少應對焊機絕緣電阻搖測一次,且記錄齊全。
4.4焊機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超過3 m,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焊機一次線必須采用三芯(四芯)銅芯橡膠電線或絕緣良好的多股軟銅線,其接線長度不允許超過3 m。如確需使用較長導線,應在焊機側3 m以內增加一級電源控制,并將電源線架空敷設,焊機一次線不得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得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5焊機二次線連接良好,接頭不超過3個
4.5.1焊機二次線必須連接緊固,無松動,二次線的接頭不允許超過三個,應根據(jù)焊機容量正確選擇焊機二次線的截面積,以避免因長期過載而造成絕緣老化。
4.5.2嚴禁利用廠房金屬結構、管道、軌道等作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6焊鉗夾緊力好,絕緣可靠,隔熱層完好焊鉗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能保證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夾緊焊條,絕緣良好,手柄隔熱層完整,焊鉗與導線應連接可靠。連接處應保持輕便柔軟,使用方便,無過熱現(xiàn)象,導體不外露,鉗柄屏護良好。
4.7焊機使用場所清潔,無嚴重粉塵,周圍無易燃易爆物
4.7.1設備的工作環(huán)境與其技術說明書規(guī)定相符,安放在通風、干燥、無碰撞或無劇烈震動、無高溫、無易燃品存在的地方。
4.7.在特殊環(huán)境條件下(如:室外的雨雪中;溫度、濕度、氣壓超出正常范圍或具有腐蝕、爆炸危險的環(huán)境),必須對設備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以保證其正常的工作性能。
4.7.3單點或多點電阻焊機操作過程中,當操作者的手需要經(jīng)過操作區(qū)域而可能受到傷害時,必須有效地采用下述措施進行保護:機械保護式擋板、擋塊;雙手控制方法;彈鍵;限位傳感裝置;任何當操作者的手處于操作點下面時防止壓頭動作的類似裝置或機構。
4.8電焊機安全操作
4.8.1電焊機操作由經(jīng)過安全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書》的人員進行。
4.8.2電焊機操作必須遵守《電焊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5 相關文件
《電焊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焊接與切割安全(gb 9448、1999)》
《電阻焊機的安全要求(gbl5578、1995)》
《弧焊設備安全要求第1部分:焊接電源(gbl5579、1995)》
《弧焊變壓器防觸電裝置(gbl0235—20xx)》
附加說明
本規(guī)程由生產(chǎn)制造部 提出
本規(guī)程由楊國新 起草
本規(guī)程由徐玉銀 陳道鋒林斌會簽
本規(guī)程由張桂才 審核
本規(guī)程由陳 勇批準
本規(guī)程由生產(chǎn)制造部 負責解釋
安全管理制度3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門窗要牢固,重點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及消防設施。
2、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要健全,相關人員安全保衛(wèi)責任要落實。
3、工作人員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室內。重要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檔案室保存,個人存放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嚴防泄密。
4、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辦公室,下班前,個人辦公桌上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時注意關鎖門窗。下班時要檢查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
5、嚴禁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人離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6、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jīng)常檢查是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辦公室內應配有滅火器,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職工食堂安全管理規(guī)定
1、要注意安全操作,嚴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戲打鬧,不得在廚房吸煙;在廚房和餐廳內嚴禁穿拖鞋、短褲和赤膊。
2、食堂應設置標志,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設置紗簾、紗門、紗窗、防鼠墻裙及門擋板,配置滅蠅燈。
3、食堂內嚴禁存放化肥、農(nóng)藥、強酸、強堿等有害物品。
4、操作臺、地面保持全天無積水、整潔;排油煙器要定期清潔,不得有明顯的積油流淌現(xiàn)象。
5、餐具、炊具、菜具、熟食容器應在使用后應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6、堅持每餐餐后清掃,每周一次大掃,保證室內外清潔。
7、使用明火時,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8、熟悉電氣用具用電常識,濕手不得操作帶電設備和接觸電源插座及開關,以免觸電。
9、嚴格遵守液化氣、煤氣安全使用規(guī)定,做到勤檢查、不泄露,使用后關閉氣閥,防止火災。
10、廚房間應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滅火器。
11、下班時,要關閉煤氣、水電,在確保無異常情況后鎖好門、關好窗。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保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資和產(chǎn)品的明細賬簿和臺賬。
2、做好各類物料和產(chǎn)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各類庫存物資定期進行檢查盤點,并做到賬、物一致。
3、保管員要嚴格控制各類物資的庫存量,貴重的或非常用物資實行零庫存。并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及時編制報表報送上級領導,由相關部門及時加以處理。
4、倉庫物資存放要搞好科學管理,分類清楚,排列有序,整潔衛(wèi)生。特殊物資要與一般物資分類存放,確保安全。
5、經(jīng)常檢查倉庫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盜、防潮、防爆、防腐蝕。發(fā)現(xiàn)問題和漏洞應及時向領導報告。
7、庫房須按公安機關制定的標準設置門、窗、護欄,安裝防盜鎖。
8、倉庫內嚴禁物品混放,尤其是材料庫嚴禁各類易燃物品混放,必須分類存放,整齊劃一,擺放有序,并建立健全各種出入庫手續(xù)。
9、倉庫內嚴禁煙火,嚴禁閑雜人等進入庫區(qū)。因工作需要須動用明火和使用各種電熱器具須報場領導批準,填寫動用明火通知單,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用。
10、倉庫內存放的`易燃物品、劇毒品、刀具(刮刀)等須設專人管理,嚴格執(zhí)行領用、保管制度。三棱刮刀應以舊換新,非相關工種不得領用。
11、倉庫工作人員須懂得消防常識,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經(jīng)常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保證器材的完好使用率。
12、下班后須關好門窗,上好鎖,切斷室內電源。保持室內衛(wèi)生,及時清除垃圾雜物。
13、嚴禁工作人員在倉庫內打鬧和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室內燈泡不應超過60W,室內不得晾曬衣物,紙質包裝箱及紙制品零部件應遠離燈泡。
填埋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有權拒絕違章作業(yè)。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精心操作,保證原始記錄整潔、準確可靠。
2、填埋區(qū)等生產(chǎn)作業(yè)區(qū)嚴禁吸煙,嚴禁明火作業(yè)。
3、進場道路因車輛故障而阻止其他車輛進出時,應在故障發(fā)生后30分鐘內將故障車拖離現(xiàn)場,以免影響其他垃圾車作業(yè)而發(fā)生安全事故。
4、填埋區(qū)推土機在同一地方作業(yè),前后距離應大于8m,左右相距大于1.5m。
5、外來人員未經(jīng)許可嚴禁進入填埋區(qū)。確因公事需進填埋區(qū),必須報場領導批準后,由專人陪同,并配備一定的防護品,才能進入。
6、若遇臺風暴風雨天氣時,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好各項防范措施,應急搶險隊迅速到位,防風、防汛小組當值、當班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起責任,做好現(xiàn)場督導工作,若遇緊急情況,要迅速組織搶險,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7、按規(guī)定發(fā)放個人防護用品、清涼飲料、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用品,計劃地改善和增添必須的生活福利設施。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檢查沼氣產(chǎn)生量,若產(chǎn)氣量達到可利用的條件時,要及時利用,防止沼氣自燃和爆炸事故的發(fā)生。
2、填埋區(qū)必須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一旦發(fā)生火災,應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3、嚴格執(zhí)行明火動用審批制度。嚴禁在填埋區(qū)使用明火,嚴禁吸煙。
4、對滅火器材要經(jīng)常檢查,本場內設置的消防器材是消防專用設備,除發(fā)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隨便挪動、使用。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物料。消防通道要隨時保持通暢。嚴禁在消防通道內堆放物料或停放車輛。
5、在進入排水、排氣管道,豎井等自然通風不足等處之前,必須對沼氣濃度進行測定,在濃度許可且必須配戴安全防護器具的條件下,方可入內。其他閑雜人等未經(jīng)許可,嚴禁入內。
6、本部門職工應熟知本崗位安全防火責任制,掌握消防知識,清楚消防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會報警。
7、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加強對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和防范,防火專干負責建立重點要害部位的防火檔案。
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1、配電室系場內治安、防火重點、要害部位。配電室應設安全員一名,切實履行治安、防火職責。
2、配電室內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嚴禁職工在室內打鬧和干與本職工
安全管理制度4
一、建立醫(yī)療安全目標責任制。
1.應完善醫(yī)療安全責任制,使各科室(部門)和各級醫(yī)務人員做到層層對醫(yī)療安全負責。
2.責任制應達到有責任目標、有實現(xiàn)目標的保障措施、有檢查考核辦法、有獎懲激勵制度等要求。
二、醫(yī)療安全教育。
1.目的
目的旨在使醫(yī)務人員在思想認識上、職業(yè)道德上、應變能力上和保證醫(yī)療安全的心理狀態(tài)及技能上,排除各種主觀障礙。
2.醫(yī)療安全意識教育:
(1)樹立正確、積極的醫(yī)療風險意識;
(2)增強醫(yī)療安全責任感,增強醫(yī)療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識;
(3)克服自身及周圍有關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3.醫(yī)德與醫(yī)療安全相關教育:包括醫(yī)德理念與醫(yī)療安全、醫(yī)德規(guī)范與醫(yī)療安全和醫(yī)患關系與醫(yī)療安全等相關性的認識。
4.質量管理知識與醫(yī)療安全相關教育:
(1)醫(yī)療安全教育是質量教育的重要內容;
(2)為保障醫(yī)療安全又需要掌握相關的質量管理知識,主要是醫(yī)療服務質量安全質量特性的內涵與外延知識、標準化管理知識和醫(yī)療缺陷管理知識等。
5.醫(yī)療技術與醫(yī)療安全相關教育:
應緊密結合繼續(xù)醫(yī)學教育,將醫(yī)療安全教育貫穿于醫(yī)學技術教育之中。
三、醫(yī)療缺陷檢控與安全把關。
1.醫(yī)療不安全事件的發(fā)生具有一定的隨機性特點。因此,必須時時處處進行缺陷檢控,加強醫(yī)療安全把關,以防患于未然。
2.一般地說,醫(yī)療不安全事件均潛藏在日常的醫(yī)療缺陷之中,因此。強化日常醫(yī)療缺陷管理,既是提高醫(yī)療質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卡緊醫(yī)療不安全事件源頭的重要對策。在此基礎上,還必須建立健全各級衛(wèi)生技術人員自下而上和各級行政組織自上而下對重大高難度或新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把關的制度。
四、重點病人醫(yī)療管理。
傳統(tǒng)的醫(yī)療安全管理的主要對策是強調重點病人醫(yī)療管理。此對策是行之有效的,在全面系統(tǒng)的.醫(yī)療安全管理中,仍需重視采用。
五、重點科室(專業(yè))及重點工作崗位和控制對象的醫(yī)療安全“包保機制”。
醫(yī)療安全管理突出重點的另一個方面,就是建立重點科室(專業(yè))及重點工作崗位和工作人員的“安全包保機制”。重點科室即通過科室安全評估發(fā)現(xiàn)醫(yī)療安全系數(shù)特低的科室(專業(yè))、重點工作崗位和工作人員,對他們采取特別防范措施的有效辦法,就是指定各級領導和技術骨干實行一對一的指導、幫助和監(jiān)督治理。
六、不安全因素檢查消除措施。
通過每年一度的醫(yī)療安全大檢查,以科室為單位評價不安全因素存在的程度,并對明顯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切實有效的治理消除措施。
七、醫(yī)療不安全事件易發(fā)境況的安全防范部署。
醫(yī)療不安全事件易發(fā)境況是指夜班、節(jié)假日及其他容易發(fā)生醫(yī)療不安全事件的環(huán)境和情況。每有這種情況均應進行醫(yī)療安全防范的特別部署。
安全管理制度5
1.對特種設備、動能設備和引進設備應設專人管理,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嚴格培訓,經(jīng)上級專業(yè)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專管人員必須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
2.特種設備、動能設備和引進設備必須逐臺建立檔案和建立各項有效的管理制度,每月由分管礦長、總工程師組織一次檢查評比。
3.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嚴格保養(yǎng),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隨時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
4.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等各項設備管理制度,并做好設備檢查運行及交接班等各種記錄。發(fā)現(xiàn)隱患應及時排除,發(fā)現(xiàn)重大問題要立即通知有關人員共同研究處理。
5.設備運行的'規(guī)定時間后,以操作人員為主,維修人員配合,按規(guī)定內容進行檢修保養(yǎng);定期檢修保養(yǎng)完成后,由有關技術人員驗收評定,填寫維修保養(yǎng)記錄存檔。
6.每年要進行一次對特種設備、動能設備和引進設備的全面技術性能的測定和安全保護裝置的校驗。
安全管理制度6
1、保管員每天上下班前,要檢查庫房、庫區(qū)周圍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門窗、鎖是否完好,如有異常應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時向項目經(jīng)理及保衛(wèi)部門匯報。
2、在禁止煙火的地段和庫區(qū)內嚴禁明火及吸煙,作好對入庫人員宣傳教育、監(jiān)督。
3、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設專庫單獨存放并嚴格支領制度,消除不安全的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4、保管員應保證庫區(qū)內消防設備完整有效,不許隨意挪用,對在庫區(qū)內不安全作業(yè)的`行為有權制止。
5、保管員對庫存物品,對外有保密的責任,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庫房,庫房保管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需要離開時關好窗、鎖好門,防止發(fā)生意外。
6、庫房內的物資按品種、規(guī)格、型號、產(chǎn)地、質料整潔有序,定量碼放,并作好標識。庫房要作好通風、降溫、防火、防潮,防止物資霉爛變質。
7、倉庫保管員對入庫物資要嚴格進行盤點,保證入庫物資的數(shù)量和質量,并建立明細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在貯存過程中如物資發(fā)生丟失、損壞、變質,倉庫保管員要及時做好記錄,上報項目經(jīng)理。
8、倉庫保管員對物資的發(fā)放要以提料單為依據(jù),如發(fā)料手續(xù)不齊,可追溯性不強,保管員有權拒絕發(fā)放。
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衛(wèi)生工作,切實保障廣師生和國家財產(chǎn)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校制訂安全衛(wèi)生工作定期檢查制度如下:
一、負責安全衛(wèi)生教育的政教處、負責安全衛(wèi)生工作檢查的總務處必須重視安全衛(wèi)生工作,把此項工作放在講的高度來認識,配合學校抓好安全衛(wèi)生工作,做到安全衛(wèi)生工作萬無一失。
二、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定期對學生、家長進行安全衛(wèi)生教育。
三、政教處做到每天對衛(wèi)生工作一小查,每周對安全衛(wèi)生工作一查?倓仗巿猿置恐軐W校建筑設施、供水、供電設備檢查一次,每遇到風、下雨、下雪天氣,臨時增加檢查次數(shù),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和采取措施。
四、堅持每天檢查學校環(huán)境衛(wèi)生的同時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認真排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
五、要求全體師生增強安全意識,注意觀察發(fā)現(xiàn)學校各種異,F(xiàn)象,如果發(fā)現(xiàn),立即同學校領導取得聯(lián)系。
安全管理制度8
1. 目的
規(guī)范鹽酸的儲存使用管理,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2.適用范圍
和鹽酸有關的各個部門和環(huán)節(jié)。
3.內容
3.1管理原則
1.必須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購買、運輸、使用、儲存鹽酸。
2.成立鹽酸(易制毒化學品)使用管理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并確定1-2名專兼職鹽酸(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人員。
3.管理人員應經(jīng)過安全培訓,熟知安全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 4.管理人員每天不得小于2次巡檢,做好記錄,消除隱患。 5.安全人員每周組織檢查1次,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3.2采購
1.每次采購,均由購用單位派專人攜帶市易制毒化學品購用申請表以及前次辦理的購用證明、實際購買情況,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公室辦理購用證明。購用證明有效期為一個月,每證僅限購一次。2.在購用證明辦理后未能按時購買,應在有效期滿后七日內將已過期的購用證明交回原發(fā)證機關,由原發(fā)證機關注銷作廢。
3. 由購用單位派專人持購用證明前往有化學危險品生產(chǎn)經(jīng)營許可證的.廠商或經(jīng)營單位購買,不得請其他單位或個人代為購買。
4. 嚴格按照購用證明上的數(shù)量購買,不得超過所限定的數(shù)額。
5.僅限購用證明上所注明的購用單位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交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3.3儲存
1. 儲存庫房陰涼通風,庫溫不超過30℃相對濕度不超過85%。保持容器密封。應與堿類胺類堿金屬易燃物分開存放,切記混儲。儲區(qū)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2.鹽酸的儲罐材質標識符合要求,嚴禁帶缺陷使用。儲罐應分類存放,間距不小于1米。
3. 鹽酸化學品運抵單位后,必須由聯(lián)絡員在場監(jiān)視卸貨、入庫,數(shù)量核對無誤后,有送貨人、倉管員、監(jiān)督員分別在《鹽酸出入庫登記證明簿》上簽名。
3.對易泄漏有害介質的管道及設備盡量露天布置,有利于有毒氣體的擴散,使通風良好,防止有害氣體積累。分析室設局部排風,加強排風排毒。裝置排出廢氣集中排放,排放口高于操作面。
4. 鹽酸須有單獨的倉庫存放,實行雙人雙鎖,出入庫臺帳登記要清楚、全面、準確。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鹽酸化學品倉庫。
5. 鹽酸領用單位應建立登記臺帳,單獨裝訂成冊備查。用槽罐儲存鹽酸的,從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離槽罐)即視為出庫,做出庫登記。
6.使用部門(車間)應按當天使用計劃,合理領用鹽酸。原則上誰使用由誰領用,負責領用人下班,如鹽酸還有剩余即視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門(車間)負責人應安排二個人將多余的鹽酸送回倉庫。
7.由倉庫管理人員應對送回的鹽酸進行稱量后作為入庫原料進行登記,送回人、倉管員分別在登記簿上簽名。不得將領用原料暫存在倉庫中,使用部門(車間)不得私自存放鹽酸在本部門(車間)。使用部門(車間)再次領用已送回的鹽酸應按第九條規(guī)定重新辦理領用手續(xù)。
8.倉管員和聯(lián)絡員應每月盤點當月的使用數(shù)量和庫存數(shù)量,核對無誤后,在每月5日前將盤點情況寄交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公室。如在盤點中發(fā)現(xiàn)存在數(shù)量不對應,應立即報告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公室,由管理辦公室和使用企業(yè)共同復核。如發(fā)現(xiàn)被盜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3.4操作使用
1.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2.密閉操作,注意通風,操作盡可能機械化化自動化。
3. 加強個人防護措施,作業(yè)工人應配備耐酸堿橡皮手套、橡膠耐酸堿服,護目眼鏡;。遠離易燃物可燃物,避免與堿類、胺類、堿金屬接觸。
4.工作現(xiàn)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備用。保持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
5.車間應配備常用應急救護物品。
3.5廢棄排放
1.用堿液-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鈉或氯化鈣,用水稀釋后排入廢水中。
3.6泄漏應急處理
1.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qū)人員至安全區(qū),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
2.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
3.防止進入下水道、排水溝等限制性空間。
4.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和,也可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排入廢水系統(tǒng)。
5.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3.7急救措施
1.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的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yī)。
2.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yī)。
3.吸入:迅速脫離現(xiàn)場至新鮮空氣處,保持呼吸暢通,如呼吸困難,即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人工呼吸,就醫(yī)。
4.食入:用水漱口,飲牛奶或蛋清,就醫(yī)。
安全管理制度9
1.0目的。
規(guī)范安全管理員崗位的交接班工作,確保工作交接清楚,責任明確。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公司安全管理員各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責任。
3.1當值班長負責交接工作的'講評,指示及檢查工作。
3.2當值班安全管理員雙方負責具體的工作交接。
4.0內容。
4.1接班前集合。
4.1.1所有接班人員應于接班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接班班長集合隊伍并檢查員工著裝,清點人數(shù),如有人缺勤應記錄在《崗位值班記錄表》中,接班班長下達工作指令,交代有關注意事項。
4.1.2集合講評過程應在10分鐘內完成。
4.2工作交接。
4.2.1接班班長提前10分鐘帶隊按預定路線到各崗位進行交接班工作。
4.2.2接班人員應認真查閱上一班的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及有無特別注意或持續(xù)跟進的事項,如有應特別詢問清楚。如發(fā)現(xiàn)有異;虿磺宄氖马棏笊弦话喈斨等藛T做出解釋并記錄在《崗位值班記錄表》。
4.3物品的交接。
4.3.1雙方共同清點,檢查崗位上所有公物,如:對講機.鑰匙.工具.崗亭及其它設施設備。
4.3.2對對講機等需檢測的物品應現(xiàn)場檢測是否正常。
4.3.3如有代管其它物品,交接人員應交代清楚,并記錄在《崗位值班記錄表》上,如未記錄清楚則出現(xiàn)問題由交班人員負責。
4.3.4發(fā)現(xiàn)損壞,缺遺應立即向雙方班長報告,并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說明損壞原因或物品去向并記錄在《崗位值班記錄表》上。
4.4記錄的交接。
4.4.1《崗位值班記錄表》應記錄清楚本班的工作情況及特別事項,公物數(shù)量及狀況,代管物品數(shù)量及狀況,交接情況等。
4.4.2交班人員在交班前應整理好本班的值班記錄。
4.4.3雙方共同查閱值班記錄,接班人員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應主動詢問。
4.4.4如無異常交接班雙方在記錄《崗位值班記錄表》上簽字。如有異常應記錄清楚雙方簽字認可,如不能處理應通知雙方班長到場處理并簽字。
4.5班長的交接。
4.5.1崗位全部交接完畢后接班班長前往集合地點與交班班長進行交接。
4.5.2交接班長對本班的總體工作情況進行簡述,交代特別事項,雙方在《崗位值班記錄表》上簽字。
4.6交班后集合。
4.6.1交班班長在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隊伍,清點人數(shù)。
4.6.2交班班長對本班工作進行講評,將當值情況記錄于《崗位值班記錄表》。
4.6.3帶回打卡下班,解散隊伍。
4.6.4交班班長將本班收集到的客戶意見建議,公共設施設備檢查結果環(huán)境衛(wèi)生狀況等情況提交給部門負責人【隊長】。
4.7原則.交接班時交班人員應注意正常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避免出現(xiàn)疏忽。
4.8質量記錄.交接班時必須要做到“三清、三明”【當值事項清、物品清、交接事項清、當值事項明、物品明、交接事項明】。
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保證外包單位和臨時工有合格的資質進入施工現(xiàn)場,規(guī)范他們的作業(yè)行為,保證現(xiàn)場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細則。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項目所有參加建設的外包單位和臨時用工。
三、職責
1項目部對公司進行外包單位的資質審查結果進行核實。
2項目安保部對現(xiàn)場外包項目進行外包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
3項目綜合部對臨時用工進行考核,安保部進行監(jiān)督。
四、細則
1外包單位管理:
1)進入本項目部的外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合同,合同要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并按電力行業(yè)的規(guī)定交納安全風險和治安管理抵押金。
2)各外包單位的安全責任人,主管生產(chǎn)技術的負責人,安全負責人,都必須接受項目安保部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培訓。
3)各外包單位施工人員必須到項目安保部登記,建立個人安全檔案。同時項目部監(jiān)督外包單位組織職工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患有職業(yè)禁忌癥者,以及老、弱、病、殘者,未成年者堅決清退,嚴禁錄用。已經(jīng)安排上崗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4)工程開工前,外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提前到安保部備案,并經(jīng)抽考合格后,方可以進入現(xiàn)場施工。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到安保部備案。
5)工程部對所有外包項目都按項目部安全管理規(guī)定實行統(tǒng)一管理,建立安全管理網(wǎng)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6)外包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guī)定為施工人員配備職業(yè)防護用品、用具,項目安保部對其進行監(jiān)督。
7)外包單位所承接的各專業(yè)公司的施工任務,由各專業(yè)公司進行指導,分析危險源和環(huán)境因素,并制定控制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作業(yè)指導書。
8)外包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檔案,30人以上的隊伍配備專責安全員。
9)專職安全員應具備五年以上的施工現(xiàn)場經(jīng)歷,責任心要強,熟悉本專業(yè)技術,具有高中以上的學歷并接受過安全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10)資質審查的內容: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施工資質證書;
經(jīng)公證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法人代表授權書;
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特殊工種的培訓考試及上崗證等);
安全施工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和安全防護設備
安全施工的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
安全文明施工的規(guī)定、作業(yè)文件及考核辦法。
2臨時用工管理:
1)項目部因工程需要聘用臨時用工的時,應與項目部綜合辦簽訂正式的用工合同,并到項目安保部登記,建立個人安全檔案。
2)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工要接受身體檢查,不適應高空作業(yè)及特殊作業(yè)的人員一律不得錄用。
3)各專業(yè)公司聘用的臨時用工,納入本企業(yè)職工范圍進行安全管理。
五、記錄管理
1項目部發(fā)包的外委工程的外包單位資質由計劃經(jīng)營部和安保部雙重保管。
2臨時用工的注冊、登記由綜合部和安保部雙重保管。
安全管理制度11
1、對于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安全隱患,限期整改措施。
(1)、整改落實到人,雙重下發(fā)整改通知書(片區(qū)經(jīng)理、棟號長、勞務公司各一份)。
(2)、重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yè),馬上落實整改。其它隱患及時落實整改,由各棟號安全員監(jiān)督棟號長和勞務公司落實。
(3)、對于不服從管理,不落實整改內容,不聽從安排的勞務公司及管理人員直接拉閘停工,并對簽字責任人處于50至200元的罰款,對勞務公司處于1000--5000元的罰款。
(4)、對于不符合要求(包括不符合安全規(guī)范和文明工地施工規(guī)范以及工地安全科下發(fā)技術規(guī)范)的整改項目,限期整改。整改落實方法同安全隱患的三點整改要求。一般外架整改內容三天內達標。臨邊防護兩天內達標。作業(yè)層防護不達標的停工整改。
(5)、在施工現(xiàn)場任何人員無權對安全設施進行改動,或者隨意搭設其它設施設備(包括隨意搭設鋼管料臺,隨意改動外架結構,隨意拆除防護,隨意安裝搭設沒有方案的各類防護或設施)。發(fā)現(xiàn)一處,責令當場拆除,并處于1000元以上的.罰款。
2、對安全員的要求。
(1)、在施工現(xiàn)場沒有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一處處于50元罰款,重大安全隱患沒有發(fā)現(xiàn)處理的每次每處處于200元罰款。對于發(fā)現(xiàn)隱患沒有要求整改的,處于100元每處的罰款。是否要求整改以《隱患整改單》為準。
(2)、每天下午7:00向安全科負責人提交每天檢查的情況匯總,及檢查記錄以及現(xiàn)場安全隱患整改的落實情況。
(3)、要求每名安全員要進入作業(yè)層逐點檢查安全隱患,逐點下發(fā)整改,逐點追蹤落實整改。對于追蹤落實不到位的,視為安全員工作責任心不強,除罰款以外并立即停止工作,不計薪酬。
(4)任何一項和安全有關的作業(yè)項目從準備到開始施工至施工結束安全員要全程跟蹤,外架提升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員必須旁站,并要有旁站記錄。必要時要留有影像資料。
安全管理制度12
1、工程部(設備設施主管部門)應于每年雷雨季節(jié)前(一般為4月份)請當?shù)胤览籽b置檢測所(如:陜西省氣象局西安市防雷裝置檢測所)對物業(yè)管轄區(qū)域內房屋的防雷裝置檢測一次;如為易燃易爆場所,對其防雷電裝置每半年檢測一次。對測量不合格項,由工程部組織專業(yè)人員進行維修整改。
2、大雷雨后,要再次對系統(tǒng)進行檢查,察看是否因引雷擊而導致某些連接點的.松脫和斷開。接閃器與引下線和接地體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一般不大于10歐姆;對大于10歐姆的部位,要查找原因,重新焊接或另外增設接地體,保證防雷設施良好運行。
3、檢查如發(fā)現(xiàn)引下線受到嚴重腐蝕、其腐蝕程度占截面積的30%以上則應及時更換;發(fā)現(xiàn)接頭松動要立即緊固。
4、當雷擊引起火災、爆炸和人員傷亡、建筑物或建筑物內的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通知防雷電裝置檢測機構派人到現(xiàn)場勘察,查找原因,采取補救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增強駕校教練員、駕駛員安全行車的責任意識,確保人身和車輛安全,制訂本制度。
二、認真執(zhí)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三、定期組織安全人員每月進行一次道路安全檢查,針對教練員、駕駛員在行車訓練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安全教育,把不安全的因素消滅在萌芽中。
四、自覺服從駕校的統(tǒng)一調度和管理,積極參加駕校及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項安全教育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五、自覺愛護養(yǎng)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車輛檢查),確!八牧肌保ㄖ苿、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六、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guī)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駕車時系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
七、禁止將車輛交給外來駕駛員和無證人員駕駛。未經(jīng)批準,不得隨意駕駛外來車輛。
八、消防器材及設施有專人負責保管,誰保管誰負責,定期檢查,保證有效,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隨車走,并做好檢查更換記錄。
九、嚴禁車輛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十、定期對車輛實行保養(yǎng)檢查制度,確保運行車輛始終處于技術狀況完好,按規(guī)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工作。
十一、作好車輛事故的處理工作,對事故的經(jīng)過、調查、及交警部門的'處理意見要記錄在案,及時上報學院領導,并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十二、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臺帳,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年度大檢查,成立安檢小組。
安全管理制度14
1、掌握必要的電工知識和操作技能,熟悉門站內的電氣設備概況,遵守安全操作制度。
2、堅守崗位,應有高度的責任心,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chǎn),勤看、勤聽、勤檢查,一般情況下每天巡視儀表并做好記錄。
3、應嚴格執(zhí)行門站頒布的巡視制度,對門站配電室配電系統(tǒng)進行巡視檢查。如發(fā)現(xiàn)隱患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匯報,并積極采取措施,消除故障隱患,保證電力系統(tǒng)供電正常。
4、維修電氣設備,應作好記錄,完工后應認真檢查,方可送電試運行;門站內的`高壓隔離開關和隔離刀閘開關,禁止帶負荷拉開;電氣設備不準在運行中拆卸修理,必須切斷電源后,掛上警示牌,并需專人看護方可工作。
5、電氣運行中突然停電,應拉電源開關,確認停電原因;來電驗明,方可重新按送電程序操作;登高作業(yè)時,應遵守高空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6、發(fā)現(xiàn)運行不正常危急設備和人身安全時,不得拖延時間,在向場站領導匯報的同時,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停機或停電。
7、門站內高壓變電室、低壓配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獲準參觀者應由有關人員陪同。
8、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日報表和值班記錄。
安全管理制度15
1 總 則
1.0.1 為保證起重機電氣裝置的施工安裝質量,促進施工安裝技術的進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規(guī)范。
1.0.2 本規(guī)范適用于額定電壓0.5kV以下新安裝的各式起重機、電動葫蘆的電氣裝置和3kV及以下滑接線安裝工程的施工及驗收。
1.0.3 起重機電氣裝置的安裝,應按已批準的設計及產(chǎn)品技術文件進行施工。
1.0.4 起重機電氣設備的運輸、保管,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當產(chǎn)品有特殊要求時,尚應符合產(chǎn)品的要求。
1.0.5 采用的設備及器材,均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并應有合格證件。設備應有銘牌。
1.0.6 設備及器材到達現(xiàn)場后,應作下列驗收檢查:
1.0.6.1 包裝完整,密封件密封應良好。
1.0.6.2 開箱檢查清點,規(guī)格應符合設計要求,附件、備件應齊全。
1.0.6.3 產(chǎn)品的技術文件應齊全。
1.0.6.4 外觀檢查應無損壞、變形、銹蝕。
1.0.7 施工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應符合本規(guī)范和現(xiàn)行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及產(chǎn)品技術文件的規(guī)定。
1.0.8 與起重機電氣裝置安裝有關的建筑工程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1.0.8.1 與起重機電氣裝置安裝有關的建筑物、構筑物的建筑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范圍中的有關規(guī)定。當設備及設計有特殊要求時,尚應符合其要求。
1.0.8.2 設備安裝前,建筑工程應具備下列條件:
(1)起重機上部的頂棚不應滲水;
(2)混凝土梁上預留的滑接線支架安裝孔和懸吊式軟電纜終端拉緊裝置的預埋件、預留孔位置應正確,孔洞無堵塞,預埋件應牢固;
(3)安裝滑接線的混凝土梁,應完成粉刷工作。
1.0.9 起重機電氣裝置的構架、鋼管、滑接線支架等非帶電金屬部分,均應涂防腐漆或鍍鋅。
1.0.10 設備安裝用的緊固件,除地腳螺栓外,應采用鍍鋅制品。
1.0.11 起重機非帶電金屬部分的接地,應符合下列要求:
1.0.11.1 裝有接地滑接器時,滑接器與軌道或接地滑接線,應可靠接觸。
1.0.11.2 司機室與起重機本體用螺栓連接時,應進行電氣跨接;其跨接點不應少于兩處?缃右瞬捎枚喙绍涖~線,其截面面積不得小于16mm2,兩端壓接接線端子應采用鍍鋅螺栓固定;當采用圓鋼或扁鋼進行跨接時,圓鋼直徑不得小于12mm,扁鋼截面的寬度和厚度不得小于40mm×4mm。
1.0.11.3 起重機的每條軌道,應設兩點接地。在軌道端之間的接頭處,宜作電氣跨接;接地電阻應小于4Ω。
1.0.12 起重機電氣裝置的施工及驗收,除按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執(zhí)行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2 滑接線和滑接器
2.0.1 滑接線的布置,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規(guī)定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2.0.1.1 滑接線距離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3.5m;在有汽車通過部分滑接線距離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6m。
2.0.1.2 滑接線與設備和氧氣管道的距離,不得小于1.5m;與易燃氣體、液體管道的距離,不得小于3m;與一般管道的距離,不得小于1m。
2.0.1.3 裸露式滑接線應與司機室同側安裝;當工作人員上下有碰觸滑接線危險時,必須設有遮攔保護。
2.0.2 滑接線的支架及其絕緣子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2.0.2.1 支架不得在建筑物伸縮縫和軌道梁結合處安裝。
2.0.2.2 支架安裝應平正牢固,并應在同一水平面或垂直面上。
2.0.2.3 絕緣子、絕緣套管不得有機械損傷及缺陷;表面應清潔;絕緣性能應良好;在絕緣子與支架和滑接線的鋼固定件之間,應加設紅鋼紙墊片。
2.0.2.4 安裝于室外或潮濕場所的滑接線絕緣子、絕緣套管,應采用戶外式。
2.0.2.5 絕緣子兩端的固定螺栓,宜采用高標號水泥砂漿灌注,并應能承受滑接線的拉力。
2.0.3 滑接線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2.0.3.1 接觸面應平正無銹蝕,導電應良好。
2.0.3.2 額定電壓為0.5kV以下的滑接線,其相鄰導電部分和導電部分對接地部分之間的凈距不得小于30mm;戶內3kV滑接線其相間和對地的凈距不得小于100mm;當不能滿足以上要求時,滑接線應采取絕緣隔離措施。
2.0.3.3 起重機在終端位置時,滑接器與滑接線末端的距離不應小于200mm;固定裝設的型鋼滑接線,其終端支架與滑接線末端的距離不應大于800mm。
2.0.3.4 型鋼滑接線所采用的材料,應進行平直處理,其中心偏差不宜大于長度的1/1000,且不得大于10mm。
2.0.3.5 滑接線安裝后應平直;滑接線之間的距離應一致,其中心線應與起重機軌道的實際中心線保持平行,其偏差應小于10mm;滑接線之間的水平偏差或垂直偏差,應小于10mm。
2.0.3.6 型鋼滑接線長度超過50m或跨越建筑物伸縮縫時,應裝設伸縮補償裝置。
2.0.3.7 輔助導線宜沿滑接線敷設,且應與滑接線進行可靠的連接;其連接點之間的間距不應大于12m。
2.0.3.8 型鋼滑接線在支架上應能伸縮,并宜在中間支架上固定。
2.0.3.9 型鋼滑接線除接觸面外,表面應涂以紅色的油漆或相色漆。
2.0.4 滑接線伸縮補償裝置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2.0.4.1 伸縮補償裝置應安裝在與建筑物伸縮縫距離最近的支架上。
2.0.4.2 在伸縮補償裝置處,滑接線應留有10~20mm的間隙,間隙兩側的滑接線端頭應加工圓滑,接觸面應安裝在同一水平面上,其兩端間高差不應大于1mm。
2.0.4.3 伸縮補償裝置間隙的兩側,均應有滑接線支持點,支持點與間隙之間的距離,不宜大于150mm。
2.0.4.4 間隙兩側的滑接線,應采用軟導線跨越,跨越線應留有余量,其允許載流量不應小于電源導線的允許載流量。
2.0.5 滑接線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2.0.5.1 連接后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且無明顯變形。
2.0.5.2 接頭處的接觸面應平正光滑,其高差不應大于0.5mm,連接后高出部分應修整平正。
2.0.5.3 型鋼滑接線焊接時,應附連接托板;用螺栓連接時,應加跨接軟線。
2.0.5.4 軌道滑接線焊接時,焊條和焊縫應符合鋼軌焊接工藝對材料和質量的要求,焊好后接觸表面應平直光滑。
2.0.5.5 圓鋼滑接線應減少接頭。
2.0.5.6 導線與滑接線連接時,滑接線接頭處應鍍錫或加焊有電鍍層的接線板。
2.0.6 分段供電滑接線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2.0.6.1 分段供電的滑接線,當各分段電源允許并聯(lián)運行時,分段間隙應為20mm;不允許并聯(lián)運行時,分段間隙應比滑接器與滑接線接觸長度大40mm;3kV滑接線,應符合設計要求。
2.0.6.2 分段供電不允許并聯(lián)運行的滑接線間隙處,應采用硬質絕緣材料的托板連接,托板與滑接線的接觸面,應在同一水平面上。
2.0.6.3 滑接線分段間隙的兩側相位應一致。
2.0.7 3kV滑接線的安裝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2.0.1~2.0.6條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2.0.7.1 高壓絕緣子安裝前應進行耐壓試驗,并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2.0.7.2 3kV滑接線固定裝置的構件,鑄銅長夾板、短夾板、托板、墊板、輔助連接板及接線板等在安裝前,應按設計圖制作完畢;當所采用的型鋼、雙溝銅線分段組裝時,應按相編號,按縫應嚴密、平直。
2.0.8 軟電纜的吊索和自由懸吊滑接線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2.0.8.1 終端固定裝置和拉緊裝置的機械強度,應符合要求,其最大拉力應大于滑接線或吊索的最大拉力。
2.0.8.2 當滑接線和吊索長度小于或等于25m時,終端拉緊裝置的調節(jié)余量不應小于0.1m;當滑接線和吊索長度大于25m時,終端拉緊裝置的調節(jié)余量不應小于0.2m。
2.0.8.3 滑接線或吊索拉緊時的弛度,應根據(jù)其材料規(guī)格和安裝時的環(huán)境溫度選定,滑接線間的弛度偏差,不應大于20mm。
2.0.8.4 滑接線與終端裝置之間的絕緣應可靠。
2.0.9 懸吊式軟電纜的安裝,應符號下列要求:
2.0.9.1 當采用型鋼作軟電纜滑道時,型鋼應安裝平直,滑道應平正光滑,機械強度應符合要求。
2.0.9.2 懸掛裝置的電纜夾,應與軟電纜可靠固定,電纜夾間的距離,不宜大于5m。
2.0.9.3 軟電纜安裝后,其懸掛裝置沿滑道移動應靈活、無跳動,不得卡阻。
2.0.9.4 軟電纜移動段的長度,應比起重機移動距離長15%~20%,并應加裝牽引繩,牽引繩長度應短于軟電纜移動段的長度。
2.0.9.5 軟電纜移動部分兩端,應分別與起重機、鋼索或型鋼滑道牢固固定。
2.0.10 卷筒式軟電纜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2.0.10.1 起重機移動時,不應擠壓軟電纜。
2.0.10.2 安裝后軟電纜與卷筒應保持適當拉力,但卷筒不得自由轉動。
2.0.10.3 卷筒的放纜和收纜速度,應與起重機移動速度一致;利用重砣調節(jié)卷筒時,電纜長度和重砣的行程應相適應。
2.0.10.4 起重機放纜到終端時,卷筒上應保留兩圈以上的電纜。
2.0.11 安全式滑接線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2.0.11.1 安全式滑接線的安裝,應按設計規(guī)定或根據(jù)不同結構型式的要求進行,當滑接線長度大于200m時,應加裝伸縮裝置。
2.0.11.2 安全式滑接線的連接應平直,支架夾安裝應牢固,各支架夾之間的距離應小于3m。
2.0.11.3 安全式滑接線支架的安裝,當設計無規(guī)定時,宜焊接在軌道下的墊板上;當固定在其他地方時,應做好接地連接,接地電阻應小于4Ω。
2.0.11.4 安全式滑接線的絕緣護套應完好,不應有裂紋及破損。
2.0.11.5 滑接器拉簧應完好靈活,耐磨石墨片應與滑接線可靠接觸,滑動時不應跳弧,連接軟電纜應符合載流量的要求。
2.0.12 滑接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2.0.12.1 滑接器支架的固定應牢靠,絕緣子和絕緣襯墊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導電部分對地的絕緣應良好,相間及對地的距離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2.0.3條的有關規(guī)定。
2.0.12.2 滑接器應沿滑接線全長可靠地接觸,自由無阻地滑動,在任何部位滑接器的中心線(寬面)不應超出滑接線的邊緣。
2.0.12.3 滑接器與滑接線的接觸部分,不應有尖銳的邊棱;壓緊彈簧的壓力,應符合要求。
2.0.12.4 槽型滑接器與可調滑桿間,應移動靈活。
2.0.12.5 自由懸吊滑接線的輪型滑接器,安裝后應高出滑接線中間托架,并不應小于10mm。
3 配 線
3.0.1 起重機上的配線,應符號下列要求:
3.0.1.1 起重機上的配線除弱電系統(tǒng)外,均應采用額定電壓不低于500V的銅芯多股電線或電纜。多股電線截面面積不得小于1.5mm2;多股電纜截面面積不得小于1.0mm2。
3.0.1.2 在易受機械損傷、熱輻射或有潤滑油滴落部位,電線或電纜應裝于鋼管、線槽、保護罩內或采取隔熱保護措施。
3.0.1.3 電線或電纜穿過鋼結構的孔洞處,應將孔洞的毛刺去掉,并應采取保護措施。
3.0.1.4 起重機上電纜的敷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按電纜引出的先后順序排列整齊,不宜交叉;強電與弱電電纜宜分開敷設,電纜兩端應有標牌;
(2)固定敷設的電纜應卡固,支持點距離不應大于1m;
(3)電纜固定敷設時,其彎曲半徑應大于電纜外徑的5倍;電纜移動敷設時,其彎曲半徑應大于電纜外徑的8倍。
3.0.1.5 起重機上的配線應排列整齊,導線兩端應牢固地壓接相應的接線端子,并應標有明顯的接線編號。
3.0.2 起重機上電線管、線槽的敷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3.0.2.1 鋼管、線槽應固定牢固。
3.0.2.2 露天起重機的'鋼管敷設,應使管口向下或有其他防水措施。
3.0.2.3 起重機所有的管口,應加裝護口套。
3.0.2.4 線槽的安裝,應符合電線或電纜敷設的要求,電線或電纜的進出口處,應采取保護措施。
4 電氣設備及保護裝置
4.0.1 起重機電氣設備安裝前,應核對設備尺寸;其設備安裝的部位、方向及管線位置,應符合設計和設備技術條件的要求。
4.0.2 配電屏、柜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4.0.2.1 配電屏、柜的安裝,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柜及二次回路結線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4.0.2.2 配電屏、柜的安裝,不應焊接固定,緊固螺栓應有防松措施。
4.0.2.3 戶外式起重機配電屏、柜的防雨裝置,應安裝正確、牢固。
4.0.3 電阻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4.0.3.1 電阻器直接疊裝不應超過四箱,當超過四箱時應采用支架固定,并保持適當間距;當超過六箱時應另列一組。
4.0.3.2 電阻器的蓋板或保護罩,應安裝正確,固定可靠。
4.0.4 制動裝置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4.0.4.1 制動裝置的動作應迅速、準確、可靠。
4.0.4.2 處于非制動狀態(tài)時,閘帶、閘瓦與閘輪的間隙應均勻,且無摩擦。
4.0.4.3 當起重機的某一機構是由兩組在機械上互不聯(lián)系的電動機驅動時,其制動器的動作時間應一致。
4.0.5 行程限位開關、撞桿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4.0.5.1 起重機行程限位開關動作后,應能自動切斷相關電源,并應使起重機各機構在下列位置停止:
(1)吊鉤、抓斗升到離極限位置不小于100mm處;起重臂升降的極限角度符合產(chǎn)品規(guī)定;
(2)起重機橋架的小車等,離行程末端不得小于200mm處;
(3)一臺起重機臨近另一臺起重機,相距不得小于400mm處。
4.0.5.2 撞桿的裝設及其尺寸的確定,應保證行程限位開關可靠動作,撞桿及撞桿支架在起重機工作時不應晃動。撞桿寬度應能滿足機械(橋架及小車)橫向竄動范圍的要求,撞桿的長度應能滿足機械(橋架及小車)最大制動距離的要求。
4.0.5.3 撞桿在調整定位后,應固定可靠。
4.0.6 控制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4.0.6.1 控制器的安裝位置,應便于操作和維修。
4.0.6.2 操作手柄或手輪的安裝高度,應便于操作與監(jiān)視,操作方向宜與機構運行的方向一致,并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控制電氣設備的操作件標準運動方向》的規(guī)定。
4.0.7 照明裝置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4.0.7.1 起重機主斷路器切斷電源后,照明不應斷電。
4.0.7.2 燈具配件應齊全,懸掛牢固,運行時燈具應無劇烈擺動。
4.0.7.3 照明回路應設置專用零線或隔離變壓器,不得利用電線管或起重機本身的接地線作零線。
4.0.7.4 安全變壓器或隔離變壓器安裝應牢固,絕緣良好。
4.0.8 當起重機的某一機構是由兩組在機械上互不聯(lián)系的電動機驅動時,兩臺電動機應有同步運行和同時斷電的保護裝置。
4.0.9 起重機防止橋架扭斜的聯(lián)鎖保護裝置,應靈敏可靠。
4.0.10 起重機的音響信號裝置,應清晰可靠。
4.0.11 起重量限制器的調試,應符合下列要求:
4.0.11.1 起重限制器綜合誤差,不應大于8%。
4.0.11.2 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時,應能發(fā)出提示性報警信號。
4.0.11.3 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110%時,應能自動切斷起升機構電動機的電源,并應發(fā)出禁止性報警信號。
5 工程交接驗收
5.0.1 起重機進行試運轉前,電氣裝置應具備下列條件:
5.0.1.1 電氣裝置安裝已全部結束。
5.0.1.2 電氣回路接線正確,端子固定牢固、接觸良好、標志清楚。
5.0.1.3 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電阻值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5.0.1.4 電源的容量、電壓、頻率及斷路器的型號、規(guī)格符合設計和使用設備的要求。
5.0.1.5 保護接地或接零良好。
5.0.1.6 電動機、控制器、接觸器、制動器、電壓繼電器和電流繼電器等電氣設備經(jīng)檢查和調試完畢,校驗合格。
5.0.1.7 安全保護裝置經(jīng)模擬試驗和調整完畢,檢驗合格。聲光信號裝置顯示正確、清晰可靠。
5.0.2 無負荷的試運,應符合下列要求:
5.0.2.1 操縱機構操作的方向與起重機各機構的運行方向,應符合設計要求。
5.0.2.2 分別開動各機構的電動機,運轉應正常,并測取空載電流。
5.0.2.3 各安全保護裝置和制動器的動作,應準確可靠。
5.0.2.4 配電屏、柜和電動機、控制器等電氣設備,應工作正常。
5.0.2.5 各運行和起升機構沿全程至少往返三次,應無異,F(xiàn)象。
5.0.2.6 采用軟電纜供電的機構,其放纜和收纜的速度應與運行機構的速度一致。
5.0.2.7 兩臺以上電動機傳動的運行機構和起升機構運轉方向正確,起動和停止應同步。
5.0.3 當進行靜負荷試運時,電氣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5.0.3.1 逐級增加到額定負荷,分別作起吊試驗,電氣裝置均應正常。
5.0.3.2 當起吊1.25倍的額定負荷距地面高度為100~200mm處,懸空時間不得小于10min,電氣裝置應無異,F(xiàn)象。
5.0.4 當進行動負荷試運時,電氣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5.0.4.1 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控制,加速度、減速度應符合產(chǎn)品標準和技術文件的規(guī)定。
5.0.4.2 各機構的動負荷試運,應在1.1倍額定載荷下分別進行,在整個試驗過程中,電氣裝置均應工作正常,并應測取各電動機的運行電流。
5.0.5 在驗收時,應提交下列資料和文件:
5.0.5.1 竣工圖。
5.0.5.2 設計變更證明文件、設備及材料代用單。
5.0.5.3 制造廠提供的產(chǎn)品合格證書、產(chǎn)品說明書、安裝圖紙等技術文件。
5.0.5.4 安裝技術記錄(包括設備檢查、安裝質量檢查記錄)。
5.0.5.5 調整試驗記錄(包括設備、線路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測試記錄和試運轉記錄等)。
5.0.5.6 備品備件交接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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