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guī)、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變更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變更管理制度1
1、目的:確認合理的設計變更簽證程序,從而控制設計變更、簽證的費用。
2、范圍:適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設計變更及簽證項目。
3、職責:
3.1.工程部是簽證實施的見證部門。
3.1.1.項目主管確認簽證及設計變更實施的情況及工程量。
3.1.2.部門經理負責簽證的審批。
3.2.設計部是設計變更的`見證部門。
3.2.1.項目主管對設計變更單進行確認及說明變更原因。
3.2.2.部門經理負責設計變更的審批。
3.3.預算部對設計變更及簽證進行費用核算。
4、程序:
4.1.設計變更。
4.1.1.工程在施工過程,若發(fā)現(xiàn)施工圖紙屬于較大結構性問題,必須及時上報公司主管老總,并與設計單位聯(lián)系研究決定,由設計單位出修改施工圖或變更設計通知。
4.1.2.設計部審核設計變更,經主管人及部門經理簽字蓋章確認后,轉發(fā)給工程部。
4.1.3.工程部主管人員每月5日前,整理匯總上月1日至30日(31日)發(fā)生的設計變更單,并在每張變更單上注明實施情況。匯總單經主辦人及經理確認后,送預算部。
4.1.4.預算部確定核實設計變更費用后,作為工程結算價的一部分。
4.2.簽證:
4.2.1.簽證項目發(fā)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及時確認簽證單。認真核實簽證工程量及詳細說明施工工藝及實施情況。
4.2.2.簽證單需監(jiān)理、工程主辦人及部門經理三人共同簽認,并加蓋各自公章確認。
4.2.3.點工簽認:
4.2.3.1.在工程簽證中原則上不認點工形式出現(xiàn)。如有特殊原因需發(fā)生點工且數量較大時,必須由主辦人員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4.2.3.2.點工原則上是以現(xiàn)定額站規(guī)定(每工22.80),故在稅前進行結算。
4.2.3.3.若按定額站人工價規(guī)定進行施工有難度,經部門經理認可,以書面形式在簽證單上寫明原因、工作內容,由預算部、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員共同談定點工單價。
4.2.4.各種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簽證單,該項目操作執(zhí)行《關于建筑垃圾清運及土方工程的暫行管理方法》。
4.2.5.每月5日前,工程部主管人整理上月1日至30日(31日)發(fā)生的簽證單,匯總確認后送預算部。
4.2.6.預算部確定核實簽證費用后,作為工程結算價的一部分。
4.3.備注:
4.3.1.設計變更、簽證項目發(fā)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員須當日發(fā)生當日確認,事后補辦的設計變更、簽證預算部不予計算,事后補辦設計變更、簽證不予計算。
4.3.2.設計變更、簽證單每月分別作匯總表,見附表一、二。
4.3.3.所有設計變更、簽證單上有關價格、費用的確認時,需由預算部參與確定。
4.3.4.設計變更、簽證單均一式五份,送預算部的設計變更、簽證單必須為原件。
4.3.5.預算部在辦理結算時有權復查簽證、變更的內容,若發(fā)覺與定額不符時,不予結算。
4.3.6.若發(fā)生特殊情況難以結算的項目,則注明由審價單位作最終確定。
5、本工程文件應發(fā)放到下列人員:
陳總、xxx、xxx、xxx;設計部、預算部、工程部、配套部全體人員。
注:1、持有本文件者應嚴格按此文件要求執(zhí)行。
2、若認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處應及時向本文件的審批人提出修改意見。
變更管理制度2
1.目的
完善工程項目施工、加強部門工程設計變更、現(xiàn)場簽證的管理工作,分清責任,提高結算效率。
2.適用范圍
智能化工程部所承接的.工程
3.職責
部門/崗位工作內容
項目助理/施工負責人作為具體經辦人,負責填寫工程設計變更、現(xiàn)場簽證單,反饋甲方信息。
城市負責人負責核實工程量并根據施工合同編制設備配置報價清單。
施工技術組負責審核工程量設備配置清單及所能達到的要求。
規(guī)劃設計組負責審核設計變更配置報價。
部門經理負責設計變更的審批。
4.工程設計變更、現(xiàn)場簽證管理審批流程圖
項目助理/施工負責人城市負責人施工技術組規(guī)劃設計組部門經理
5.方法和過程控制
5.1工程項目進場后,現(xiàn)場項目助理或施工負責人在熟悉和審查《施工細化方案》及施工圖紙前提下,如因特殊原因為滿足甲方所提出的功能要求,根據《施工合同》設備數量填寫《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及現(xiàn)場簽證審批表》。
5.2城市負責人根據變更的實際情況,與甲方進行溝通核實《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及現(xiàn)場簽證審批表》,并根據施工合同編制《設計變更及現(xiàn)場簽證報價清單》。
5.3施工技術組對《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及現(xiàn)場簽證審批表》進行審核,包括:變更后設計方案、施工設計圖紙、設備配置清單、線材使用數量、變更后所能達到的功能要求。
5.4規(guī)劃設計組嚴格按照施工項目合同進行對設備報價、取費標準進行審核,并報部門經理審批。
5.5部門經理審批后發(fā)規(guī)劃設計,抄送技術組、物資計劃管理員、部門財務,施工技術組及物資計劃管理員,以上人員在審批物資時需嚴格參照合同,如與合同不符時,則在《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及現(xiàn)場簽證審批表》審批同意后方可批準物資申請。
5.6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需及時將《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及現(xiàn)場簽證審批表》中的變更與甲方辦理簽證或反饋信息,報規(guī)劃組及本部存檔。
5.7《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及現(xiàn)場簽證審批表》由部門財務負責保存,作為工程結算跟進應收款的依據。
6.相關表格
vkwy7.5.1-j02-09-f1《智能化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及現(xiàn)場簽證審批表》
vkwy7.5.1-j02-09-f2《智能化設計變更及現(xiàn)場簽證報價清單》
變更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生產運行、檢維修、開停工、技改技措等過程中的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或新、改、擴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管理,控制變更風險,防范事故發(fā)生。依據《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規(guī)范》(q/sy1237-20xx)企業(yè)標準,結合分公司生產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指的變更包括工藝和設備變更、微小變更和同類替換。工藝和設備變更是指涉及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工藝參數等超出現(xiàn)有設計范圍的改變(如壓力等級改變、壓力報警值改變等)。微小變更是指影響較小,不造成任何工藝參數、設計參數等的改變,但又不是同類替換的變更,即“在現(xiàn)有設計范圍內的改變”。同類替換是指符合原設計規(guī)格的更換。
第三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分公司所屬各單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變更范圍
第四條變更范圍主要包括:
--生產能力的改變;
--物料的改變(包括成分比例的變化);
--化學藥劑和催化劑的改變;
--設備、設施負荷的改變;
--工藝設備設計依據的改變;
--設備和工具的改變或改進;
--工藝參數的改變(如溫度、流量、壓力等);
--安全報警設定值的改變;
--儀表控制系統(tǒng)及邏輯的改變;
--軟件系統(tǒng)的'改變;
--安全裝置及安全聯(lián)鎖的改變;
--非標準的(或臨時性的)維修;
--操作規(guī)程的改變;
--試驗及測試操作;
--設備、原材料供貨商的改變;
--運輸路線的改變;
--裝置布局改變;
--產品質量改變;
--設計和安裝過程的改變;
--其他。
第五條工藝和設備變更、微小變更管理執(zhí)行變更管理流程參見附錄一,同類替換管理執(zhí)行參見附錄二。
第三章變更申請、審批、實施、結束
第六條變更申請
變更申請單位應初步判斷變更類型、影響因素、范圍等情況,按分類做好實施變更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出變更申請。變更應充分考慮健康安全環(huán)境影響,并確認是否需要工藝危害分析。對需要做工藝危害分析的,分析結果應經過審核批準。工藝和設備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三,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四。
變更申請審批內容包括:
--變更目的;
--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變更內容;
--健康安全環(huán)境的影響(如需要工藝危害分析的,應提交符合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經批準的工藝危害分析報告)。
--涉及操作規(guī)程修改的,審批時應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規(guī)程。
--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物料數量等)。
--強制性批準和授權要求。
第七條變更審批權限
1、工藝和設備變更。重大工藝和設備變更由分公司二級單位工藝設備管理部門及業(yè)務主管領導審查后,報分公司業(yè)務主管部門審批;其它由各二級單位相關業(yè)務部門負責審批。
2、微小變更。由分公司三級單位生產技術部門及業(yè)務主管領導審批,涉及生產裝置的工藝設備的微小變更應報分公司二級單位工藝設備管理部門審批。
3、同類替換。由分公司三級單位生產技術部門及主管領導審批。涉及生產裝置的主要工藝設備的同類替換應報分公司二級單位工藝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4、審批部門在收到變更申請后,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審查,并在審批表上填寫審查結論并簽字。
5、《工藝和設備變更申請審批表》和《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應納入項目技術資料歸檔保存,并提交現(xiàn)場生產單位。
第八條變更實施
1、變更申請單位嚴格按照變更審批確定的內容和范圍實施,并對變更過程實施跟蹤。
2、變更實施若涉及作業(yè)許可或有危險作業(yè)的,應按照西南油氣田分公司相關作業(yè)許可管理規(guī)定,辦理作業(yè)許可證方能作業(yè)。
3、變更實施若涉及啟動前安全檢查,具體執(zhí)行《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啟動前安全檢查管理規(guī)定》。
4、完成變更的工藝、設備在運行前,應對變更影響或涉及的如下人員進行培訓或溝通。必要時,針對變更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包括變更目的、作用、程序、變更內容,變更后可能產生的風險和影響,以及同類事故案例。變更涉及的人員包括:
--變更所在區(qū)域的人員,如維修人員、操作人員等;
--變更管理涉及的人員,如設備管理人員、培訓人員等;
--相關的直線組織管理人員;
--承包商;
--外來人員;
--供應商;
--相鄰裝置(單位)或社區(qū)的人員;
--其他相關的人員。
5、變更所在區(qū)域或單位應建立變更工作文件、記錄,以便做好變更過程的信息溝通。典型的工作文件、記錄包括變更管理程序、變更申請審批表、風險評估記錄、變更登記表以及工藝和設備變更結項報告等。
第九條變更結束
1、變更實施完成后,應對變更是否符合規(guī)定內容,以及是否達到預期目的進行驗證,提交工藝和設備變更結項報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所有與變更相關的工藝技術信息都已更新;
--規(guī)定了期限的變更,期滿后應恢復變更前狀況;
--試驗結果已記錄在案;
--確認變更結果;
--變更實施過程的相關文件歸檔。
2、變更完成后,變更申請單位與批準人(或委托人)在現(xiàn)場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字后方可結束此項變更。
第四章附則
第十條本規(guī)定由西南油氣田分公司質量安全環(huán)保處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變更管理制度4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1、管理職責
1.1、變更申請人負責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確認;
1.2、分管經理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核;
1.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1.4、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2、變更分類
2.1、工藝技術變更
2.1.1、生產主要原料變更
2.1.2、工藝流程和主要生產條件的重大變更
2.1.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2.1.4、操作規(guī)程的重大變更
2.1.5、工藝參數的變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等的變更
2.2、設備設施變更
2.2.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設施的變更
2.2.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和配件
2.2.4、設備的材料變更
2.2.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
2.2.6、監(jiān)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2.2.7、設備運行程序軟件的變更
2.3、管理變更
2.3.1、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的變更
2.3.2、公司人員的變更
2.3.3、___機構的重大變更
2.3.4、管理職責的變更
2.3.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3、工作程序
3.1、變更申請人提出書面變更申請,說明變更的`具體情況及相關依據,并對變更存在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3.2、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將變更報告送交分管副經理審核。
3.3、分管副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3.4、變更審批后,變更申請部門___人員進行變更的實施。
3.5、變更實施前,實施部門要對變更的實際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相應的措施后,實施變更。
3.6、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的的實施結果進行檢查驗收。
變更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油田公司生產區(qū)域內工藝和設備變符合hse管理要求,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規(guī)范》q/sy1237-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油田公司各單位生產運行、檢維修、開停工、技改技措等過程中發(fā)生的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新、改、擴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管理參照本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安全環(huán)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辦法。
第四條各單位組織推行、實施辦法。根據本辦法制定、管理和維護本單位的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程序的執(zhí)行,并提供咨詢、支持、監(jiān)督、培訓、審核,對變更管理辦法提出改進建議。
第五條員工接受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培訓,參加工藝和設備變更實施活動,執(zhí)行變更管理程序,并提出改進建議。
第三章變更類型
第六條同類替換:符合原設計規(guī)格的更換。
第七條微小變更:指用現(xiàn)有設計書中的備選工藝與設備或在設計允許的范圍內進行變更,影響較小或沒有影響,不造成任何工藝參數、設計參數等的改變,但又不是同類替換的變更,即“在現(xiàn)有設計范圍內的改變”。
第八條工藝設備變更:指涉及工藝技術、工藝流程、設備設施、工藝參數等超出現(xiàn)有設計范圍的改變(如壓力等級改變、壓力報警值改變等)。
第九條變更應按其內容和影響進行分類,并實施分類管理,工藝設備變更和微小變更的管理執(zhí)行變更管理流程參見附錄a。同類替換不執(zhí)行變更管理流程,同類替換范例見附錄b。
第四章變更內容
第十條本管理辦法所涉及的工藝和設備變更,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生產能力改變;
(二)物料改變(包括成分和比例的改變)
(三)工藝參數改變;
(四)工藝、設備設計依據改變;
(五)工藝過程控制系統(tǒng)、控制指標改變;
(六)應用軟件改變;
(七)設備、設施負荷改變;
(八)設備和工具改變;
(九)安全報警設定值改變;
(十)儀表儀器控制系統(tǒng)改變;
(十一)安全裝置及安全附件改變;
(十二)非正常(或臨時性的)維修;
(十三)操作規(guī)程改變;
(十四)設備、原材料供貨商改變;
(十五)裝置布局改變;
(十六)產品質量改變;
(十七)設計和安裝過程改變;
(十八)其他改變。
第五章變更申請
第十一條根據需要判斷更換類型、影響因素和影響范圍等方面,提出變更申請,按變更類型做好實施變更前的準備工作,提出變更申請。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c,工藝設備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d。
第十二條變更申請審批內容:
(一)變更目的;
(二)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三)變更內容;
(四)健康安全環(huán)境影響(確認是否需要工藝危害分析,如需要,應提交符合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經批準的工藝危害分析報告);
(五)涉及操作規(guī)程修改的,審批時應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規(guī)程;
(六)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七)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空間大小和物料數量)等;
(八)強制性批準和授權要求。
第十三條申請變更前應進行工藝設備變更過程的風險評估。對存在的安全健康和環(huán)境風險和影響,申請變更時應制定合理可控的風險消減方案。
第十四條應考慮健康安全環(huán)境影響,確認是否進行工藝危害分析,對需要做工藝危害分析的,在申請變更時應提交符合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經過批準的工藝危害分析報告。
第十五條根據變更類型,必要時對變更進行技術可行性分析。
第六章變更審批和許可
第十六條工藝和設備變更實施分級管理,各單位根據變更影響范圍的大小及所需調配資源的多少,決定變更審批權限。在滿足所有相關工藝安全管理要求的情況下,批準人或授權批準人方能批準。
第十七條各單位在依據本辦法制定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程序時,基于本單位生產條件和實際需求而不能完全按照設計標準執(zhí)行時,應上報公司主管部門,在得到公司許可后按要求執(zhí)行。
第十八條許可的內容應書面記載,每次許可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年,期滿后如果沒有繼續(xù)辦理許可,則應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執(zhí)行。
第七章變更實施
第十九條變更應嚴格按照變更審批確定的內容和范圍實施,并對變更過程實施跟蹤。
第二十條變更實施若涉及作業(yè)許可,應辦理作業(yè)許可證,具體執(zhí)行《長慶油田分公司作業(yè)許可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變更實施若涉及啟動前安全檢查,具體執(zhí)行《長慶油田分公司啟動前安全檢查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按照工藝、安全信息管理的相關要求執(zhí)行變更操作,確保變更涉及的所有工藝、安全相關資料以及操作規(guī)程都得到審查、審批、修改和更新。
第八章變更結束
第二十三條變更結束后,應對變更是否符合規(guī)定內容、是否達到預期目的進行驗證,提交工藝設備變更結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變更實施完成后,應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與變更相關的工藝技術信息應得到更新;
(二)標明了需要實施變更時間段的變更,變更期滿后應恢復到變更前的狀態(tài);
(三)變更實施后的連續(xù)試驗記錄;
(四)分析和確認變更結果。
第九章變更培訓
第二十五條完成變更的工藝、設備在運行前,應對變更影響或涉及到的人員進行培訓或溝通。
第二十六條必要時制定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培訓內容主要包括變更目的、作用、程序、變更中可能的風險和影響,以及同類事故案例。
第二十七條接受培訓的人員包括:負責變更區(qū)域內工藝和設備日常運行的工作人員;負責變更區(qū)域內工藝和設備的維護、檢查、維修人員;變更區(qū)域相鄰流程的工作人員;實施變更人員;承包商臨時或短期到變更區(qū)域內進行測試或試驗人員;其他相關人員。
第十章文件歸檔
第二十八條變更過程中涉及到的典型的工作文件、記錄包括變更管理程序、變更申請審批表、風險評估記錄、變更登記表以及工藝設備變更結項報告等,在變更結束后應由工藝和設備變更主管部門整理歸檔。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安全環(huán)保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變更管理制度6
為了規(guī)范變更管理,消除或者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特建立變更管理制度。
1、變更管理是指對管理、工藝、技術、設備、操作方法等永久性或者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操縱與管理。以避免由于變更造成的對安全生產的影響。
2、實施變更前變更申請人應寫出變更申請報告,明確說明變更的'內容、方法與范圍。
3、對變更內容務必進行必要的風險分析(評估),確定變更產生的風險,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操縱防范措施。
4、變更申請報告應逐級上報并得到批準,形成受控文件。
5、變更實施過程應由實施部門監(jiān)督管理,實施過程要嚴格操縱,嚴禁超越審批的范圍。
6、變更實施后申請變更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考查驗收,確保達到變更計劃的要求。
變更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有效通過再生資源,達到節(jié)能降耗,提升公司經濟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必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屬于國家發(fā)改委頒布淘汰落后的機電產品。
3.1.2經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鑒定為不合格、報廢的機電產品。
3.1.3屬于生產技術改造,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機電產品。
3.1.4屬于生產工藝轉變,長久閑置未用的.機電產品。
3.2申請制度和規(guī)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設備由使用單位或保管單位填寫《設備閑置、報廢申請表》.
3.2.2由設備動力部現(xiàn)場確認后簽署看法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統(tǒng)一辦理報廢。
3.2.3特種設備報廢后還應在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記下。
3.2.4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轉變而變更設備。
3.2.5該設備不能滿足現(xiàn)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3.2.6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設施設備變更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交平安委員會核實,報總經理審批。
3.2.8變更設備的購買嚴格按方案,購買制度執(zhí)行。
3.3平安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
3.3.1生產設施設備的拆除由設備動部按規(guī)定填寫申請表。報平安委員會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單位應會同使用單位、平安委員會舉行現(xiàn)場平安風險評估,制定拆除計劃和平安預防措施,并由平安委員會制定專人現(xiàn)場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并做好記錄。
3.3.3拆除施工前應按規(guī)定辦理各種平安操作票。
3.3.4拆除作業(yè)時,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舉行。
3.3.5拆除作業(yè)時禁止損壞本體設備和其他設施設備。
3.3.6拆除電氣儀表和特種設備時必需由設備動力部批精確認后,方可舉行作業(yè)。
3.3.7拆除后的設備必需舉行除銹,除油并保持外觀干凈。按規(guī)定地點放置,分類標識。
3.3.8拆除后的設備按《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制度執(zhí)行》。
3.4設施設備閑置生產、報廢入庫的管理規(guī)定
3.4.1報廢設備申請報廢后由公司舉行統(tǒng)一處理。
3.4.2閑置設備入庫前必需做到:
3.4.2.1設備零部件必需完好無損,外觀干凈整潔。
3.4.2.2銘牌,技術參數資料齊全。
3.4.3閑置設備入庫后必需建立臺帳檔案,便利合理調度通過。在能滿足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的狀況下,優(yōu)先使用該設備。
3.4.4閑置設備的管理按《經閣鋁業(yè)科技股份限公司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執(zhí)行》。
變更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3.變更管理定義
變更管理是指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備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以避免或減輕對安全生產的影響。變更管理失控,往往會引發(fā)事故。
4.變更管理的分類
4.1工藝、技術的變更:
4.1.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
4.1.2原料介質變更;
4.1.3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4.1.4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4.1.5工藝參數的變更;
4.1.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4.2設備設施的變更:
4.2.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4.2.2安全設施的變更;
4.2.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2.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4.2.5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4.2.6監(jiān)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4.3管理的變更:
4.3.1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變更;
4.3.2人員的較大變更;
4.3.3管理機構的變更;
4.3.4管理職能的變更;
5.變更管理職責
5.1項目或技改部門負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變更管理;
5.2工藝部門負責現(xiàn)有工藝設備,原料介質,操作條件,工藝參數等變更管理;
5.3設備、動力部門負責現(xiàn)有設備設施、安全設施、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等的變更管理;
5.4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機構和人員的變更管理;
5.5相關部門負責相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變更管理。
6.變更程序
6.1變更申請。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6.2在實施變更時,變更申請人(單位)應填寫《安全變更申請表》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6.3變更審批!栋踩兏暾埍怼诽詈煤,應報主管部門和分管公司領導審批。
6.4變更實施。變更批準后,各相關職責的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審查和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6.4變更驗收。變更實施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計劃要求。變更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7.變更的管理
7.1工藝、技術的變更:
7.1.1使用單位不準隨意變更工藝控制指標,尤其是各種化學反應的壓力溫度、原輔材料及產品質量等重要控制指標。
7.1.2各單位技術負責人要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及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定額的查定,監(jiān)督工藝指標執(zhí)行,優(yōu)化操作技術及工藝技術,消化吸收外來經驗和技術。從實踐中找出影響安全,成本和生產過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藝指標,及時提出變更意見。
7.1.3各級技術管理人員要深入現(xiàn)場,督促檢查工藝指標的執(zhí)行情況,了解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變更意見。
7.1.4工藝參數變更
一般指標變更由生產車間技術負責人向公司主管部門提交工藝變更申請表。由生產技術負責人協(xié)調設備、安全、調度、供應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對工藝變更申請進行論證。由技術部門編制工藝變更通知單,經公司技術負責人批準,下發(fā)生產單位,調度室,并報總工辦備案。重要或較大的工藝控制指標變更,需報總工程師批準簽發(fā)。
7.1.5.工藝配方變更、原材料替代、設備技術變更
7.1.5.1生產單位不準私自變更工藝配方(優(yōu)化試驗配方除外),降低原輔材料質量標準,變更品種。
7.1.5.2對于優(yōu)化配方的.試驗和新型原輔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產單位和生產處提出可行性分析報告及試驗方案,編制試驗計劃,上報總工程師批準,總經理簽發(fā)后,由生產處和相關單位組織實施。
7.1.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
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由動力處根據生產能力負荷的需要,提出可行性分析報告,并編制變更方案和實施計劃,上報總工程師同意,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由動力處組織實施。
7.2設備設施的變更:
關鍵設備及裝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產處、總工辦、設備處和有關技術人員廣泛搜集新設備、新技術信息,研究在用設備、裝置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造方案,經主管負責人審核,報總工程師同意,經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由設備處組織實施。
7.3管理的變更:
7.3.1安全技術處必須關注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更新變化情況,并根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變化,及時修訂企業(yè)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使其符合國家最新的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7.3.2工藝、技術部門必須根據國家或行業(yè)安全標準、規(guī)范的變更,及時更新企業(yè)的相關標準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變更的標準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經主管負責人審核,報總工程師同意,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7.3.3相關部門必須按照最新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提出安全裝置變更計劃和實施方案,經主管負責人審核,報總工程師同意,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7.3.4關鍵崗位人員的增減,必須由用人單位寫出需用人計劃、申請,報勞資處審核,主管經理批準,方可人員調動。
7.3.5任何人無權做出組織機構(包括生產工段和班組)的變更,確需變更的,由生產單位提出變更理由,寫出組織機構變更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進行變更。
8.變更的其他規(guī)定
8.1.對以下變更需進行驗證或確認:
8.1.1.原輔料、包裝材料質量標準的改變或產品包裝形式的改變;
8.1.2.工藝參數的改變或工藝路線的變更;
8.1.3.設備的改變,主要指設備位置調整、設備改進、更換或大修等;
8.1.4.安全設施的變更。
8.2變更的實施僅限于變更申請部門申請并得到批準的變更范圍去執(zhí)行,不準超越批準的范圍。
8.3變更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8.3發(fā)生重大變更時,銷售公司應在變更發(fā)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及時通知給相關客戶和法規(guī)部門。
8.4變更實施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計劃要求。
9.檔案管理
9.1工藝、技術的檔案實行統(tǒng)一管理原則,總工辦統(tǒng)一管理技術檔案。
9.2設備檔案由設備處負責管理。
9.3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變更資料由勞資處存檔。
9.4安全管理部將變更審批文件及有關資料、表格進行歸檔,原件留在安全管理部,其他相關部門或車間可保留復印件。
變更管理制度9
變更管理制度為了加強變更規(guī)范管理,清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提高工作質量,促進變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特制訂本制度。
1、人員的調動,必須由用人單位寫出需用人計劃、申請,報勞資處審核,主管經理審核,方可人員調動。
2、管理的改變,任何人無權做出管理改變,確需管理改變,由單位寫出申請報主管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進行管理的改變。
3、工藝操作指標的變更
3.1使用單位不準隨意變更工藝控制指標,尤其是各種化學反應的壓力溫度、原輔材料及產品質量等重要控制指標。
3.2各單位技術負責人要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及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定額的查定,監(jiān)督工藝指標執(zhí)行,優(yōu)化操作技術及工藝技術,消化吸收外來經驗和技術。從實踐中找出影響安全,成本和生產過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藝指標,及時提出變更意見。
3.3各級技術管理人員要深入現(xiàn)場,督促檢查工藝指標的執(zhí)行情況,了解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變更意見。
3.4工藝指標變更程序
一般指標變更由生產車間技術負責人向公司主管部門提交工藝控制指標變更申請表。由生產技術負責人協(xié)調設備、安全、調度、供應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對工藝指標變更申請進行論證。由技術部門編制工藝指標變更通知單,經公司技術負責人批準,下發(fā)生產單位,調度室,并報總工辦備案。重要或較大的工藝控制指標變更,需報總工程師批準簽發(fā)。
3.5.工藝配方變更、原材料替代、設備技術變更
3.5.1生產單位不準私自變更工藝配方(優(yōu)化試驗配方除外),降低原輔材料質量標準,變更品種。
3.5.2對于優(yōu)化配方的試驗和新型原輔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產單位和生產處提出可行性分析報告及試驗方案,編制試驗計劃,上報總工程師批準,總經理簽發(fā)后,由生產處和相關單位組織實施。
3.5.3關鍵設備及裝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產處、總工辦、設備處和有關技術人員廣泛搜集新設備、新技術信息,研究在用設備、裝置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造方案,經公司負責人審核,報總工程師同意,經經理辦公會批準后,適時安全實施。
4、檔案管理
4.1人員的管理,由勞資處存檔。
4.2工藝、技術的檔案實行統(tǒng)一管理原則,總工辦負責統(tǒng)一管理技術檔案,車間可以復印,保存復印件。
4.3設備檔案由設備處負責管理,車間可以復印,保存復印件。
4.4要加強技術保密管理,嚴格遵守管理的規(guī)定。
變更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確保當業(yè)主發(fā)出的變更簽證及與項目有關的工作指示、意見通知,承建商能及時進行修改落實,反映到現(xiàn)場施工過程中。確保發(fā)生的各類變更和簽證能得到識別及保持歸檔,且能及時反映到相應的文件、協(xié)議或合同、工程造價修改。理清設計變更簽證流程,保證承建商能及時進行變更簽證單結算和支付。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項目各承建商在工程項目建造和交付維修保養(yǎng)全過程。
三、術語和定義:
設計通知:指有設計單位或業(yè)主工程師直接發(fā)出的,對原設計圖紙進行的修改或補充,包含承建商和監(jiān)理單位提出的優(yōu)化和變更(需經業(yè)主審核認可后),以設計變更單的形式發(fā)出,需經設計代表、業(yè)主代表、總監(jiān)理工程師三方簽字有效。
工程變更/現(xiàn)場簽證指令:是指業(yè)主工程師發(fā)出的新增加工程內容或其他涉及到費用變更的指令。
工程聯(lián)系單:是指業(yè)主工程師發(fā)出的對工程現(xiàn)場項目質量、進度等方面的要求,不涉及到費用的變更。
四、原則:
書面原則:現(xiàn)場所有的變更和修改,均必須有業(yè)主書面的工程變更/現(xiàn)場簽證指令,如遇特殊、緊急事項業(yè)主工程師可先根據現(xiàn)場實際情況口頭指令承建商施工,但必須在3日內補發(fā)書面指令給承建商。沒有書面指令,承建商不得申報變更簽證和費用。
一單一算原則:一個設計變更或工程指令單對應一份工程簽證單,一份工程量計算書,且對應工程合同中相適應的'相關條款。
時效性、多級審核原則:《工程變更/現(xiàn)場簽證指令》、《設計變更單》下發(fā)至承包商,承包商完成變更任務后在7天內需通知業(yè)主代表和監(jiān)理現(xiàn)場確認(以自監(jiān)理和業(yè)主方工地代表確認完工情況的日期開始計算)并在15個自然日內編寫簽證結算書一式四份并后付相應變更依據(變更依據為設計通知、工程指令單復印件)報監(jiān)理單位審核,簽證結算書應經承包商項目經理等有關人員簽名并加蓋公章。監(jiān)理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經主管工程師、總監(jiān)審核確認并加公章后交代建公司審核后報發(fā)包人項目部核定。
月結原則:每月25日施工單位提交截止本月已審核完成的審批單,連同工程月進度款一起申報。如當月沒有申報,可在下月工程進度款中申報,再次超過此時效,變更簽證單不予認可。變更簽證的結算必須要有齊備的文件(含業(yè)主下發(fā)的設計變更單或工程指令單、審核完成的簽證單、審核完成后簽證單的預算書),份數同工程進度款申報表一致,并加蓋公章。
獨立準確原則:在承建商提交的工程簽證單的審批意見,要求監(jiān)理工程師簽署獨立、準確意見,有獨立計算式,嚴禁簽署'情況屬實'、'屬實'、'請甲方審批'等模糊意見。
標準表格原則:所有的設計變更及現(xiàn)場簽證單必須使用代建公司規(guī)定和下發(fā)的標準表格。
流程:
承建商提出工程變更--監(jiān)理審核其經濟、技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提出審查意見,并報代建公司審核--代建公司審核通過后要求承包商填寫《項目工程變更/現(xiàn)場簽證報價單》,經發(fā)包人現(xiàn)場專業(yè)工程師、成本專務審核、承發(fā)包雙方確認價格后由發(fā)包人發(fā)《設計變更單》或《工程變更/現(xiàn)場簽證指令》交由承包商實施--承建商組織施工,在施工過程及施工完成時報請監(jiān)理或業(yè)主工程師現(xiàn)場驗收和核查工程量--監(jiān)理工程師、總監(jiān)、發(fā)包人專業(yè)工程師、審價單位工程師、發(fā)包人代表填寫《工程變更/現(xiàn)場簽證指令》的執(zhí)行情況--承包商編制簽證結算書交監(jiān)理單位、發(fā)包人項目部審核--承建商每月匯總審核完成的簽證結算書與工程進度款一起申報
變更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規(guī)范信息系統(tǒng)的配置、變更和發(fā)布的流程,使系統(tǒng)配置和變更等工作能順利實施,保證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
2.標準
2.1 信息系統(tǒng)的定義:計算機軟件系統(tǒng)、硬件設備以及數據。 2.2信息系統(tǒng)配置、變更和發(fā)布管理的范圍
2.2.1核心設備的配置和變更,包括服務器硬件變更、服務器操作系統(tǒng)配置和變更、各級交換機的配置和變更。
2.2.2業(yè)務數據庫的配置和變更。 2.2.3應用軟件的配置、變更和發(fā)布。 2.2.4終端計算機的配置和變更。 2.3配置、變更和發(fā)布的流程 2.3.1計劃和申請
2.3.1.1對于新上線的信息系統(tǒng),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配置和實施計劃,確保系統(tǒng)能順利投入使用。
2.3.1.2對于在用的信息系統(tǒng),因管理工作需要進行變更的,應調研變更的涉及范圍和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涉及面廣影響較大的需填寫《信息系統(tǒng)變更申請表》,并制定變更實施計劃。
2.3.1.3對于在用的軟件業(yè)務系統(tǒng),科室因業(yè)務工作需要,要求對軟件系統(tǒng)進行系統(tǒng)缺陷修改或功能完善的,須填寫《信息系統(tǒng)軟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請表》。
2.3.2審批
2.3.2.1涉及面小且影響輕微的或必須立刻實施的信息系統(tǒng)變更,可由信息科負責人審批。
2.3.2.2 涉及面廣且影響較大的信息系統(tǒng)變更,先由信息科負責人審批,再上報主管院長審批。
2.3.2.3 對于科室提交的軟件系統(tǒng)功能的修改變更,先由所屬的主管職能部門審批,再由信息科負責人審批,如涉及開發(fā)費用的需由主管院長審批。
2.4實施和發(fā)布
2.4.1對于新上線的信息系統(tǒng),按照制定的.計劃方案進行實施。
2.4.2 對于在用的信息系統(tǒng),信息科需細化實施方案,必要時制定風險應對計劃,通知本次變更所涉及的科室和人員作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再按照實施方案進行具體的變更實施。
2.4.3 軟件系統(tǒng)的發(fā)布,按照《信息系統(tǒng)軟件版本變更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4.4 對于新安裝的計算機終端,在投入使用前應由所涉及到的業(yè)務系統(tǒng)的責任維護人員進行檢查和配置,再進行分發(fā)使用。
2.5 記錄
2.5.1信息系統(tǒng)配置或變更實施完畢,持續(xù)正常運行后,需進行相關配置的記錄,填寫《信息系統(tǒng)配置記錄表》。
3.文檔
3.1《信息系統(tǒng)變更申請表》
3.2《信息系統(tǒng)軟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請表》 3.3《信息系統(tǒng)配置記錄表》
變更管理制度12
第一條、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圖紙會審,將施工圖中存在的問題提前解決,盡量減少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與簽證,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工程設計變更的具體經辦人為現(xiàn)場項目負責人,具體負責與施工單位、設計單位、使用單位相關人員的`聯(lián)系,并負責分發(fā)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三條、由于各種原因引起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費用較大增加,應注明增加部分費用的處理意見。
第四條、設計變更一般經現(xiàn)場專業(yè)工程師通知設計單位,設計單位出據符合規(guī)范的變更通知單,由項目負責人發(fā)至相關單位,方可付諸實施。重大變更需報主管校領導閱批后進行。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立即下發(fā)變更通知單,事后必須在七日內補辦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五條、現(xiàn)場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各種簽證均需要通過工程例會討論研究后,由項目負責人簽據原始憑證,其余簽證均屬無效簽證。費用超過一萬元的簽證報學校主管領導批準。所發(fā)生的工程簽證應及時處理,一般不超過七天。
第六條、所有工程的設計變更由項目負責人分發(fā)以下單位和人員:建設單位各專業(yè)現(xiàn)場施工管理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各專業(yè)的設計變更應加強相互聯(lián)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變更和費用增加。
變更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有效通過再生資源,達到節(jié)能降耗,提升工廠經濟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必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屬于國家發(fā)改委頒布淘汰落后的機電產品。
3.1.2經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鑒定為不合格、報廢的機電產品。
3.1.3屬于生產技術改造,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機電產品。
3.1.4屬于生產工藝轉變,長久閑置未用的機電產品。
3.2申請制度和規(guī)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機電產品由使用部門和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
3.2.2由設備科現(xiàn)場確認后簽署看法報主管廠長和公司領導審批后由財務部統(tǒng)一辦理報廢。
3.2.3特種設備報廢后還應在平安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記下。
3.2.4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轉變而變更設備。
3.2.5該設備不能滿足現(xiàn)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3.2.6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設施設備變更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交設備科核實,報主管廠長審批。
3.2.8變更設備的購買嚴格按化工廠物質方案,購買制度執(zhí)行。
3.3平安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
3.3.1生產設施設備的拆除由使用單位按規(guī)定填寫申請表。報平安生產科、設備科、設備科審核后報主管廠長審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單位應會同使用單位、平安生產科舉行現(xiàn)場平安風險系數評估,制定拆除計劃和平安預防措施,并由平安生產科制定專人現(xiàn)場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并做好記錄。
3.3.3拆除施工前應按規(guī)定辦理各種平安操作票。
3.3.4拆除作業(yè)時,需爆破作業(yè)必需提出爆破計劃。并報公司守衛(wèi)處、平安生產科以及當地公安機關批準。
3.3.5拆除作業(yè)時,嚴格按《冶金企業(yè)廠區(qū)作業(yè)規(guī)程》、《冶金企業(yè)廠區(qū)十四不準》及七個對待規(guī)定執(zhí)行。
3.3.6拆除作業(yè)時禁止損壞本體設備和其他設施設備。
3.3.7拆除電氣儀表和特種設備時必需由平安生產科批精確認可性,方可舉行作業(yè)。
3.3.8拆除后的設備必需舉行除銹,除油并保持外觀干凈。按規(guī)定地點放置,分類標識。
3.3.9拆除后的設備按《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制度執(zhí)行》。
3.4設施設備閑置生產、報廢入庫的管理規(guī)定
3.4.1報廢設備申請報廢后由公司舉行統(tǒng)一處理。
3.4.2閑置設備入庫前必需做到:
3.4.2.1設備零部件必需完好無損,外觀干凈整潔。
3.4.2.2銘牌,技術參數資料齊全。
3.4.3閑置設備入庫后必需建立臺帳檔案,便利合理調度通過。在能滿足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的狀況下,優(yōu)先使用該設備。
3.4.4閑置設備的管理按《工廠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執(zhí)行》。
3.4.5閑置設備的領用按《工廠物質領用發(fā)放制度執(zhí)行》。
變更管理制度14
為規(guī)范工程建設簽證和設計變更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和合理控制施工進度,保障現(xiàn)場簽證真實規(guī)范,制定本制度。
一、簽證原則
工程建設應嚴格對照工程量清單按圖施工,對圖紙缺陷、清單缺項漏項和隱蔽工程,確須辦理簽證或進行設計變更的,應遵循科學合理、實事求是、真實準確、程序到位的原則。
二、工程簽證范圍
1、用于工程建設非合同承包范圍(清單范圍)的項目,及應公司要求代建代辦的零星工程費用。
2、非乙方原因的設計變更造成已施工工程的返工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等。
3、因重大設計變更造成工程量增加。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項目。
三、工程簽證內容
1、事件的由來,包括時間、地點和事件的簡要情況。
2、計量、計價的依據及金額(參考價)。
3、證明簽證事項的影像資料、測繪報告等圖文資料。
4、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經辦人簽字、單位印章。
四、簽證價款的計算方法
現(xiàn)場簽證與設計變更的價款按以下原則計價:
1、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的綜合單價,按已有的綜合單價確定;
2、工程量清單中類似的綜合單價,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確定;
3、招標清單中沒有的.增加項目,套定額計價計費后,按中標下浮系數下浮計算。
4、定額內沒有項目,按市場價計算。市場價不另下浮。
五、簽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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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前報告。經施工單位提出事項申請和工程預算,經甲方代表報分管項目副經理審核、投資經營部審核預算,公司主要負責人同意后,組織實施。
2、現(xiàn)場簽證。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工程師、現(xiàn)場代表、預算人員共同到現(xiàn)場簽證做好原始記錄。
3、公司會審。公司每月5日召開一次工程簽證會審會,對上月發(fā)生的工程簽證單進行會審,確認簽證事件及價款。
4、審計審核。對設計變更項目和清單外新增項目,經由施工單位提交預算、投資經營部審核后,送縣審計局審核確認。
5、簽訂協(xié)議。對工程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造價增減較大的,應簽訂補充協(xié)議。招標清單中暫估價材料、設備的價格確認,經相關部門審核后,公司與施工單位簽訂補充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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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時間緊、任務重的緊急任務,經分管項目副經理提出、公司主要負責人同意,可先行組織實施、后補辦簽證手續(xù),F(xiàn)場代表應督促施工單位在簽證事件完成的3日內按一般程序辦理簽證手續(xù)。逾期不辦。
六、工作要求
1、現(xiàn)場代表、預算人員和監(jiān)理單位辦理簽證應及時、準確、真實。
2、現(xiàn)場簽證一事一簽,不得分解簽證,嚴禁回憶簽證。隱蔽工程施工時,現(xiàn)場代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如實做好記錄和現(xiàn)場簽證。
3、所有簽證事項由施工單位據實做好影像資料的收集和提供,應有圖文資料而沒有的,不可辦理簽證。
4、現(xiàn)場代表應按工程項目建立現(xiàn)場簽證臺帳,并歸檔保存。
5、《工程簽證單》一式5份,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現(xiàn)場代表、工程部、投資經營部各1份。
6、現(xiàn)場簽證錯誤或弄虛作假,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變更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消除或減少由于工藝、設備和人員等變更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加強變更過程中的事故風險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有關人員、機構、工藝、技術、設施、作業(yè)過程及環(huán)境變更程序的管理。
三、職責
3.1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制度。
3.2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執(zhí)行本制度,并提供培訓、監(jiān)督與考核。
3.3各車間負責工藝、設備和人員變更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并對本制度提出改進建議。
四、管理規(guī)定
4.1變更程序
4.1.1變更申請。實施變更時,變更申請人填寫“變更實施計劃申請書”;
4.1.2變更審批!白兏鼘嵤┯媱澤暾垥碧詈煤,逐級上報主管部門和主管領導審批,并填寫“變更申請表”。
4.1.2.1審批內容
(1)變更目的。
(2)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3)變更內容。
(4)變更帶來的健康安全環(huán)境影響(危害分析及風險削減措施)。
(5)涉及操作規(guī)程修改的,審批應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規(guī)程。
(6)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7)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物料數量等)。
(8)強制性批準和授權的要求。
4.1.3變更風險分析。變更批準后對將實施的變更過程進行風險分析,確定可能產生的風險,制定控制措施;
4.1.4變更實施。變更批準后,由責任部門組織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4.1.5變更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4.1.6變更后及時組織對相關人員的安全及專業(yè)知識進行教育培訓。
五、工藝設備變更
5.1工藝設備變更范圍包括:
。1)生產能力的改變。
。2)物料的改變(包括成分比例的變化)。
(3)設備、設施負荷的改變。
。4)工藝設備設計依據的改變。
(5)設備和工具的改變或改進。
。6)工藝參數的改變(如溫度、流量、壓力等)。
。7)安全報警設定值的改變。
。8)儀表控制系統(tǒng)及邏輯的改變。
(9)軟件系統(tǒng)的改變。
。10)安全裝置及安全聯(lián)鎖的改變。
。11)非標準的(或臨時性的)維修。
。12)操作規(guī)程的改變。
(13)試驗及測試操作。
。14)設備、原材料供貨商的改變。
。15)運輸路線的改變。
。16)裝置布局的改變。
(17)產品質量的'改變。
。18)設計和安裝過程的改變。
。19)其他。
六、人員變更
6.1企業(yè)根據企業(yè)人力資源定員相關標準,明確生產單元或員工配置的最低要求,包括:崗位設置、員工的數量等。
6.2人員的變更必須在不影響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實施,應嚴格執(zhí)行人員變更管理流程,確保上(替)崗人員具備上崗能力及資格。
6.3應按“持證上崗、同崗替代、備員補充”的原則安排上(替)崗,以滿足安全生產最低標準。
6.4企業(yè)根據風險控制的要求組織對關鍵崗位進行辨識。關鍵崗位人員變更前,基層單位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應評估人員變更對現(xiàn)崗位安全生產的影響,選擇合適人選。
關鍵崗位包括但不限于:
。1)工藝危害分析結果認定的高風險作業(yè)的崗位。
(2)國家法規(guī)制度的特種作業(yè)崗位。
。3)實施風險管理和危害分析的崗位。
(4)從事關鍵設備檢測、檢維修的崗位。
。5)審批作業(yè)許可的崗位。
。6)對關鍵崗位人員進行考評與提供培訓的崗位。
(7)管理和監(jiān)督承包商作業(yè)的崗位。
。8)環(huán)境、職業(yè)衛(wèi)生監(jiān)測崗位。
6.5企業(yè)應明確關鍵崗位人員任職的知識、技能、資質與特定經驗的最低要求。依據崗位培訓需求矩陣,確定人員上(替)崗前的培訓內容和考評方式。并有計劃培養(yǎng)關鍵崗位的后備人員,確保關鍵崗位人員變更的順利實施。
6.6對上(替)崗人員要進行技能考評,考評方式可以是提問、考試、現(xiàn)場模擬操作等;高風險作業(yè)項目的考評應包括現(xiàn)場模擬操作演示?荚u人員應具備相應知識、技能和經驗,可以是企業(yè)管理人員、員工的主管領導、安全管理專職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深員工和專(兼)職教師等。
6.7替崗應經屬地單位主管領導審批核準后執(zhí)行;調離、調入、轉崗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人事主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6.8關鍵崗位變更人選不能滿足知識、技能、經驗最低要求,須停止變更。
6.9關鍵崗位人員變更應填寫“變更申請審批表”,所涉及的文件、資料應及時歸檔。主要包括:
(1)人員變更的審批信息。
(2)發(fā)生崗位變更員工的個人信息。
(3)變更過程中的培訓及考評信息。
。4)確保滿足崗位最低要求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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